在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當中,村委會是經(jīng)常考到的考點,這次政華教育就帶著大家用口訣記憶的方式,來記住這與村委會相關的幾個知識點。
一、選民登記
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,不分民族、種族、性別、職業(yè)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財產(chǎn)狀況、居住期限,都有選舉權(quán)和被選舉權(quán);但是,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的人除外。
村民委員會選舉前,應當對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進行登記,具體包括三類:
一是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;
二是戶籍在本村,不在本村居住,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;
三是戶籍不在本村,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,本人申請參加選舉,并且經(jīng)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。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,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。
記憶口訣:十八村民沒被剝,土生土長可以選,戶在人走表示選,戶籍不在住一年,兩會同意也能選。
二、村民委員會的罷免
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(quán)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(lián)名,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,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。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(quán)提出申辯意見。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,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(shù)投票,并須經(jīng)投票的村民過半數(shù)通過。
記憶口訣:五一村民三一代,罷免要求提出來,雙過半,怎么來的怎樣回。
三、村民會議的召集
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。召集村民會議,應當提前十天通知村民。
應當召集村民會議的情況:村民委員會的設立、撤銷、范圍調(diào)整;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;撤銷或者變更村民代表會議不適當?shù)臎Q定;決定授權(quán)村民代表會議的事項;制定、修改村民自治章程、村規(guī)民約;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;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應當召集村民會議的情況。
四、村民會議的召開與表決
召開村民會議,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(shù),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,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(jīng)到會人員的過半數(shù)通過。
記憶口訣:十一村民三一代,提前十天通知開,十八過半三二戶,表決到會過半數(shù)。
【試題演練】
(判斷)通常情況下,召開村民會議所作的決定應當經(jīng)到會人員的三分之二通過。
【答案】錯誤?!窘馕觥看迕駮h所作決定應當經(jīng)到會人員的過半數(shù)通過,而不是三分之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