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業(yè)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:法律重點知識點講解
一、“居住權”
為解決實踐中離婚案件、合同案件、繼承案件等涉及到的關于房屋居住權利爭議,更好地保障老有所居,為以房養(yǎng)老及弱勢群體提供更多保障,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體系,國家在新修訂《民法典》中物權編增設”居住權“相關規(guī)定,對于考試來說也是一個重要考點。
(一)《民法典》居住權相關考點
1.定義: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,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權,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2.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。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,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: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;住宅的位置;居住的條件和要求;居住權期限;解決爭議的方法。
3.居住權無償設立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設立居住權的,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。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。
4.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。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5.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,居住權消滅。居住權消滅的,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。
(二)試題演練
(單選)蘇某想在其房屋上為保姆設立居住權,關于《民法典》中居住權的規(guī)定,以下選項正確的是( )。
A.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,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
B.蘇某設立居住權,只能通過合同設立
C.保姆去世后,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居住權
D.設立居住權的房屋蘇某可以自行決定將其出租
【答案】A。【解析】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八條規(guī)定,居住權無償設立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設立居住權的,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。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。A選項正確。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七條規(guī)定,設立居住權,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。第三百七十一條規(guī)定,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,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(guī)定。B選項錯誤?!睹穹ǖ洹返谌倭艞l規(guī)定,居住權不得轉讓、繼承。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C、D選項錯誤。故本題答案選A。
二、重大疾病未告知——可撤銷婚姻
為體現人道主義的充分關懷,保護夫妻之間的合法權益,防止因對方隱瞞重大疾病結婚而陷入危難之中,促進婚姻家庭的和諧穩(wěn)定,《民法典》中重大疾病未告知由無效改為可撤銷,充分尊重婚姻自主權,保障公民利益,對于考試也是一項重要考點。
(一)《民法典》重大疾病未告知相關考點
1.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;不如實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
2.請求撤銷婚姻的,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
(二)試題演練
(單選)關于《民法典》中的規(guī)定,以下情形屬于可撤銷婚姻的是( )。
A.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 B.重婚
C.一方患重大疾病未告知對方 D.雙方為表兄妹關系
【答案】C。【解析】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(guī)定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;不如實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C選項正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