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人先動手打我,我還手,難道不是正當防衛(wèi)嗎?
生活中,有時會發(fā)生這樣的一幕,你跟對方吵架,對方打了你一拳,惱羞成怒的你立馬打對方一拳還了回去。警察過來處理時要將你帶走,這時,相信很多人會理直氣壯地說:“是別人先動手打我,我還手,難道不是正當防衛(wèi)嗎?”
下面用真實的案例來為你解讀到底什么屬于——正當防衛(wèi)
案情回顧
小王和朋友小張一起在開發(fā)區(qū)某飯店吃飯喝酒,兩人都喝得有點多,開始以誰更有錢,生意做的更大吹噓起來,結果兩人互不相讓,爭吵起來。小王先將一個酒瓶摔在地上,小張見狀一拳打在小王面部,小王見對方先動手也還手和小張打了起來,但因為喝的太多被小張打倒在地,小王惱羞成怒,撿起剛才摔碎的啤酒瓶一下扎到小張的頸部,小張的脖子頓時鮮血直流。民警趕來后立即把小張送到醫(yī)院救治,小王也被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訊問。面對民警,小王理直氣壯的說,是對方先動手打他才還手,他是正當防衛(wèi),不應該抓他。后經法醫(yī)鑒定,小張的傷勢已經構成輕傷,小王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。小張的行為也涉嫌毆打他人,將給予行政拘留處罰。
評案說法
生活中,經常會發(fā)生這樣的一幕,對方打了你一巴掌,你立馬打對方一拳還回去,警察過來了,很多人然后理直氣壯的說:“是他先動手打的我,我還手屬于正當防衛(wèi)!”
如果遭到對方毆打,可以選擇報警、躲避,但是如果還手毆打了對方,造成事態(tài)擴大,雙方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。正當防衛(wèi)的本質在于制止不法侵害,保護合法權益。而別人先動手打你,你還手,通常被認定為互毆行為,斗毆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,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當防衛(wèi)的意圖,不能構成正當防衛(wèi)。
從現(xiàn)有的司法判例來看,被打后還手造成對方傷亡,被認定為正當防衛(wèi)的判例少之又少,所謂實施了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的當事人大多以故意傷害,故意殺人被定罪判刑。正當防衛(wèi)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重要權利,是鼓勵和保障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的重要手段。該出手時就出手,但切記不要亂出手、出重手,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正確判斷,否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。
正當防衛(wèi)
根據(jù)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的規(guī)定,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不負刑事責任。
它應該符合五個條件:
一、正當防衛(wèi)所針對的,必須是不法侵害;
二、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;
三、正當防衛(wèi)所針對的、必須是不法侵害人;
四、正當防衛(wèi)不能超越一定限度;
五、對不法侵害行為人,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,所造成損害的行為。
特別防衛(wèi)
刑法第20條第3款規(guī)定:“對正在進行行兇、殺人、搶劫、強奸、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衛(wèi)行為,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,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不負刑事責任。”
根據(jù)這一規(guī)定,特別防衛(wèi)權的行使,必須具備三個條件:
第一,客觀上存在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這是行使特別防衛(wèi)權的前提條件;
第二,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,這是行使無限防衛(wèi)權的時間條件;
第三,防衛(wèi)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,這是行使無限防衛(wèi)權的對象條件。
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(wèi)人因防衛(wèi)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后果的,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,仍為正當防衛(wèi)而不屬于防衛(wèi)過當,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。
這主要是因為行兇、殺人、搶劫、強奸、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,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,新刑法特別如此規(guī)定,有利于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作斗爭,使廣大公民更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
上述案例中小王的行為明顯不構成正當防衛(wèi),因為對方毆打的行為不屬于明顯的暴力行為,且未嚴重危及到生命安全。其主觀上也不是為制止對方。其本人先挑釁摔酒瓶,對案件的發(fā)生也有過錯責任。兩人的行為應屬于互相毆斗。因此,兩人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。
互相斗毆,指雙方或多方在主觀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,客觀上均實施了不法侵害對方的行為。是互毆各方均有對對方加害的行為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在互相斗毆的過程中一般不存在正當防衛(wèi)的行為。
正當防衛(wèi)誤區(qū)
特別需要指出的是,大致有以下9種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(wèi):
1.打架斗毆中,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。兩人及多人打架斗毆,一方先動手,后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,不屬于正當防衛(wèi)。
2.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,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。
3.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
4.對自動停止,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
5.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,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
6.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,或者已經喪失繼續(xù)侵害能力時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
7.防衛(wèi)挑撥式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即為了侵害對方,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,然后借口正當防衛(wèi)加害對方。
8.對合法行為采取的所謂“正當防衛(wèi)”行為。公安人員依法逮捕、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,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實行所謂的“正當防衛(wèi)”。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(wèi)。
9.起先是正當防衛(wèi),但后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。此種行為,法律稱為“防衛(wèi)過當”,不屬正當防衛(wèi)的范疇(出現(xiàn)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(guī)定的情況例外)。
那么問題來了,別人先動手打你時你該怎么辦呢?
1.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,立馬報警。
2.立馬跑路,躲避毆打。
名詞解釋:打架
在法律上稱為毆打他人,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一般可處以拘留或者罰款。如果毆打他人經法醫(yī)鑒定,受害人的傷勢為“輕傷”或“重傷”,行為人可判有期徒刑。
傷情較輕,屬輕微傷的
雖然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,但是依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應受治安處罰。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常見二級輕傷
1.頭皮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.0厘米以上。
2.肢體皮膚一處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10.0厘米以上;兩處以上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.0厘米以上。
3.面部單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4.5厘米以上;多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.0厘米以上。
4.頸前部單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5.0厘米以上;多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.0厘米以上。
5.體表單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10.0厘米以上;多個創(chuàng)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.0厘米以上。
6.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。
7.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(jié)離斷或者缺失。
8.人身體的四肢長骨骨折、髕骨等主要部分骨折原則上都是輕傷,但是肋骨骨折要2處以上,指節(jié)骨折要區(qū)分情形,兩節(jié)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(jié)指骨粉碎性骨折,且應注意骨折和骨裂是兩個概念。
9.聽力: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。
重傷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規(guī)定。
打架成本有多高?你知道嗎?
1.輕微傷的打架成本=5日至15日拘留+500元至1000元罰款+醫(yī)藥費、誤工費等賠償+因拘留少掙的工資。
2.輕傷的打架成本=3年以下有期徒刑+賠償金+醫(yī)藥費、誤工費等賠償+因判刑少掙的工資。
3.重傷的打架成本=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+經濟賠償+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。
4.打架附加成本=民事責任費用(訴訟費+律師費+醫(yī)藥費+誤工費)+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+心情沮喪郁悶+名譽形象受損+家人朋友擔憂+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。
除此之外,在一旦在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之后,犯罪記錄伴隨終生,今后個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務員、參軍、入黨、出國、留學、就業(yè)都受限制。
人與人之間并沒有什么深仇大恨,也許雙方坐下來談談問題就可以完美的解決,打架前請三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