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
在當前的考試中都涉及行政法的內(nèi)容,而行政法規(guī)定的內(nèi)容最主要的就是兩個方面:官管民,民告官。這兩方面在考試中出現(xiàn)的頻率都很高,所以今天咱們一起學習一下行政訴訟中出現(xiàn)頻率極高的知識點: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。
引言:
學過行政法的同學肯定都知道。我們老百姓維護自己權益的方式有兩種: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。這兩個點在當前的考試中出現(xiàn)的頻率都非常高,其中今天我們要講的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就是一個重點。那什么是受案范圍呢?其實所謂的受案范圍,其實通俗的講就是我國法院管不管。
法院管的(受案范圍):
根據(jù)我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如下:
1.對行政處罰不服的;2.對行政強制不服的;3.對行政許可不服的;4.對確認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服的;5..對行政征收、征用不服的;6.對行政不作為不服的。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、財產(chǎn)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,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;7.對侵犯經(jīng)營權不服的。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(jīng)營自主權或者農(nóng)村土地承包經(jīng)營權、農(nóng)村土地經(jīng)營權的;8.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不服的;9.對違法要求履行義務不服的。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、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;10.對行政給付不服的。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;11.對行政合同不服的。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、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、解除政府特許經(jīng)營協(xié)議、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(xié)議等協(xié)議的;12.對其他侵犯其他人身權、財產(chǎn)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服的。
講解:
看似很多其實我們可以總結一下,無非涉及到人身權、財產(chǎn)權兩大類。同學們需要記住的其實不是法院受理的情形,對于法院受理的情形,大家主要是對各種情形有一個印象。前三個為對具體的管理行為不服的情形;4到8是對于政府的一些認定情形不服的;8到11是對政府的做法不服的情形;最后第12條進行兜底。
法院不管的(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):
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:
1.國防、外交等國家行為;2.行政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、發(fā)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、命令;3.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、任免等決定;4.法律規(guī)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。
講解:
我們對法院受理的情形進行了學習,其內(nèi)容非常繁雜,,不便于我們的學習,而法院不受理的情形卻非常的少。在考試中無非就是給受理,考不受理?;蛘咴谑芾碇锌疾皇芾淼那樾?。那么大家就只需要記住受理的一類或者不受理的一類就行,很明顯我們需要記住的就是不受理的情形。
接下來,我們逐個看一下,希望通過講解來幫助大家記住它們。1是國家行為,例如中國決定與美國建交。我爺爺就死在抗美援朝的戰(zhàn)場上,因此我有很大的意見,那么我能提起訴訟嗎?不能,為什么呢?這是因為國家行為具有普惠性,是我們的國家領導人們經(jīng)過慎重抉擇而做出的決定。代表著我們整個國家的利益與想法,我們不能因為一己的因素而直接進行反對,因此法院不受理。2是行政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、發(fā)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、命令;其實換個意思來表達就是抽象行政行為,法院不受理。為何呢?其實這有很多方面的原因,例如為了維護立法機關的權威性、為了保證國家制度的穩(wěn)定性,同時也是因為抽象行政行為是一種立法行為,其必然經(jīng)過我們國家的立法機關的深思熟慮,所以我們不允許公民私自提出訴訟。然后看一下第三點,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、任免等決定,這其實是行政機關的內(nèi)部行為。原因是行政訴訟是給行政相對人以維護自己權利的救濟辦法,作為行政單位內(nèi)部成員,我們對其有相關的救濟方式,禁止其與老百姓行使同一種救濟方式。第四點,法律規(guī)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,其實主要是指向直接找了國務院進行裁決的事項,由于法律已經(jīng)規(guī)定了其為最終裁決,因此法院不會進行干預。
最后大家記住上述的內(nèi)容以外還要加三個:行政調(diào)解、行政指導以及行政主體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,法院也不受理。解釋一下為什么:原因是行政指導和調(diào)解的過程中,我們的行政主體并未行使自己的行政職權,而只是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一些建議與指導。并未以其職權去影響到行政相對人的任何行為。故,行政調(diào)解和行政指導法院也不會受理。至于行政主體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,同樣與行政主體的職權無關,因此法院也不受理。
應試:
在考試中主要以直接考察為主,多在選擇題中出現(xiàn)??疾焓欠裼洃浨宄?,直接詢問下列哪個情形法院不受理。需要學生將整個知識點有一個明確的記憶,其難度不大,但記憶要求較高。
而在整個知識點中大家從篇幅也能看出重點:不受理的案件。所以大家要將不受理的部分知識多看看并且要盡可能記下來。做題的時候記住了不受理的,剩下的自然是受理部分。
練習:
1.下列哪些情形,法院可以受理:( )
A、派出所無權決定一萬的罰款
B、政府對李某家土地使用權的征收
C、執(zhí)法工作人員將李某打傷
D、公安局局長下班偷開公車將王某撞傷
答案:A、B、C。解析:只有答案D是個人行為,與行政主體無關,其他均為法院受理的部分。
2.下列選項中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是:( )
A、交警可以直接收違章的200元罰款
B、縣政府建議農(nóng)戶種西瓜,但遇到天干,導致絕產(chǎn)
C、警察王某在抓賭過程中將李某打傷
D、公安局對違法的李某進行了合法的處罰
答案:B。解析:行政指導,法院不受理。
結尾:
民告官是我們考試中非常愛考的知識點,其實不論是行政復議還是行政訴訟,其受案的范圍的差別其實并不大。在考試中最愛考從不受理的范圍更是高度的重合,所以大家可以把這兩個點放在一起學習,記住了行政訴訟不受理其實行政復議不受理的也就差不多了。
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
在事考試中,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其中考試的重點,容易產(chǎn)生理解不清,產(chǎn)生混淆,現(xiàn)將相關知識點給大家做如下呈現(xiàn)。
一、侵權責任歸責原則
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,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致人損害時,根據(jù)何種標準和原則確定行為人的侵權責任。我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主要包括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。
二、過錯責任原則
(一)概念:以過錯作為判斷行為人是否應承擔責任歸責原則。
(二)適用范圍:一般侵權行為,法律無特殊規(guī)定的情況下適用。此種歸責原則也是我們生活總常見的方式,誰錯誰擔責,一般情況下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,但其特殊形式——過錯推定是例外,過錯推定是過錯責任原則的特殊形式,并不是一種獨立的歸責原則,在此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,一旦行為人致人損害就推定其主觀上有過錯,除非行為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,否則應承擔民事責任。適用情形:
1.物件致人損害責任;
2.動物園飼養(yǎng)動物致人損害;
3.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受到人身損害責任
例:老王周末去動物園游玩,被老虎咬傷,那么推定動物園來承擔責任,除非動物園能自證清白,能證明自己已經(jīng)盡到管理義務的,則不需要承擔責任,否則需要承擔責任。
需要注意的是在過錯責任原則下還有一個非獨立的歸責原則:過錯推定。指的是一旦行為人的行為致人損害就推定其主觀上有過錯,除非行為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,否則應承擔民事責任。
三、無過錯責任原則
(一)概念:無過錯責任原則,是指在法律沒有特殊規(guī)定的情況下,與損害結果有因果關系的行為人,不論其有無過錯,都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。
(二)??歼m用情形:
1.環(huán)境污染責任,由污染者承擔;
2.高度危險責任,由高度危險行為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;
3.個人飼養(yǎng)動物致?lián)p責任,動物飼養(yǎng)人或管理人承擔責任;
4.監(jiān)護人責任,行為人的父母或其他監(jiān)護人承擔責任;
5.用人者責任,用人者對自己所用之人的行為承擔責任;
6.產(chǎn)品責任,產(chǎn)品的生產(chǎn)者、銷售者承擔責任。
例:7歲的小王在和6歲小李爭吵的過程中將其打傷,因為小王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由監(jiān)護人承擔責任,即由小王的父母來承擔責任;
某老師是某培訓機構的老師,在上課的過程中和學生發(fā)生爭吵,一怒之下將學生打傷,則由用人單位即培訓機構來承擔責任。
而在無過錯責任下也存在一個非獨立的歸責原則:公平責任原則,是指損害雙方的當事人對損害結果的發(fā)生都沒有過錯,但如果受害人的損失得不到補償又顯示公平的情況下,根據(jù)具體情況由當事人雙方分擔損失。
例:大學生小王和同學小李一起在操場玩籃球,由于爭搶激烈,小王在傳球時不慎將同學的鼻子碰骨折,同學小李治療花費將近1萬元,此種情況應適用公平責任原則,由小李和小王合理分擔損失,小王需承擔一部分醫(yī)療費,但不用承擔全部。
例題
1.(單選題)根據(jù)侵權責任法的規(guī)定,下列說法正確的是( )
A.用人單位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
B.監(jiān)護人責任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
C.動物園動物造成他人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
D.環(huán)境污染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
【答案】A。解析:監(jiān)護人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;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適用過錯推定原則;環(huán)境污染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。故本題答案為A。
2.(單選題)以下民事侵權案件的歸責原則屬于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是( )
A.甲飼養(yǎng)的寵物狗將過路行人咬傷
B.乙醫(yī)院在手術中因違反診療規(guī)范,導致病人八級傷殘
C.丙的窗戶因夜間風雨大作墜于樓下,將他人停在樓下的汽車砸壞
D.丁將自己所有的一臺汽車借給朋友后因超速駕駛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導致他人受傷
【答案】A。解析:飼養(yǎng)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(yǎng)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,故A項正確;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,醫(yī)療機構及其醫(yī)務人員有過錯的,由醫(yī)療機構承擔責任,乙醫(yī)院在手術中違反診療規(guī)范致病人八級傷殘是過錯責任原則,故B錯誤;建筑物、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、懸掛物發(fā)生脫落、墜落造成他人損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責任。丙的窗戶因夜間風雨大作墜于樓下,將他人汽車砸壞適用的是過錯推定,故C錯誤;因租賃、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,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,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(nèi)予以賠償,不足部分,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,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發(fā)生有過錯的,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丁將自己所有的一臺汽車借給朋友后因超速發(fā)生交通事,導致他人受傷適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。故D錯誤。
故意犯罪的形態(tài)要點提示
一、犯罪的完成形態(tài)
1.概念
犯罪完成形態(tài)也即犯罪既遂,是指行為人所故意實施的行為已經(jīng)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。
2.犯罪既遂具有以下特征:
(1)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;
(2)行為人必須已經(jīng)著手實行犯罪;
(3)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。
二、犯罪的未完成形態(tài)
1.犯罪預備
(1)概念
犯罪預備,是指為了實行犯罪,準備工具、制造條件,但由于行為人意志外的原因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情形。
(2)犯罪預備行為的類型
A.為實行犯罪準備犯罪工具的行為。
B.其他為實施犯罪制造便利條件的行為。
(3)處罰原則
對于預備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、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。
2.犯罪未遂
(1)概念
犯罪未遂,是指已經(jīng)著手實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對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(2)特征
A.行為人已經(jīng)著手實行犯罪
“著手”的判斷標準:行為對法益是否造成現(xiàn)實、緊迫、直接的危險。
B.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來
行為人在著手實行犯罪以后,犯罪“未得逞”,即犯罪未達既遂形態(tài)而停止下來。
C.犯罪未完成是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
犯罪活動在著手實行以后之所以停止在未完成形態(tài),乃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,也是區(qū)別犯罪中止的關鍵。
③處罰原則
對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
3.犯罪中止
(1)概念
犯罪中止,是指在犯罪過程中,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(fā)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
(2)特征:
A.中止的時間性:必須發(fā)生在犯罪過程中。
B.中止的自動性:要求行為人“自動”放棄犯罪或者“自動”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(fā)生。
C.中止的客觀性:中止不只是內(nèi)心狀態(tài)的一種轉變,還要求客觀上有中止行為。
D.中止的有效性:指的是構成既遂的危害結果不能出現(xiàn)。
(3)處罰原則
對于中止犯,沒有造成損害的,應當免除處罰;造成損害的,應當減輕處罰。
【練習題】(單選)甲與二女子有染,其妻乙生怨,某日,乙將毒藥拌入菜中意圖殺甲。因久等未歸又恐法律制裁,遂打消殺人惡念,將才倒掉。關于乙的行為,下列說法正確的是( )
A.犯罪預備
B.犯罪準備階段的犯罪中止
C.犯罪未遂
D.犯罪實行階段的犯罪中止
【答案】B。解析: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、創(chuàng)造條件。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區(qū)別在于:是否已經(jīng)著手。如果著手實行之后因為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, 屬于犯罪未遂;但如果尚未著手實行就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,屬于犯罪預備。對于著手的認定,通說認為以產(chǎn)生法益侵害的緊迫危險時,認定為著手。對于故意殺人罪,其著手的認定要根據(jù)行為的具體方式而定。以投毒的方式殺人的,應以已經(jīng)下毒的物品產(chǎn)生危及被害人生命的危險時,認定為殺人行為的著手。本題中,乙出于殺人的故意將毒藥拌入菜中意圖殺甲,但因久等未歸且又懼怕法律制裁,乙遂打消殺人惡念,將菜倒掉。此時,乙的行為并未產(chǎn)生法益侵害的緊迫危險,因此乙的殺人行為并未著手, 其屬于犯罪預備,C、D選項錯誤。乙放棄犯罪并積極阻止危害結果的發(fā)生,構成犯罪中止。因此乙成立犯罪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,B選項正確,A選項錯誤。故本題應選B。